保母親?保嬰兒?婦女險與婦嬰險大不同!

( 2009/03/02 18:43 李雪雯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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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紀超過40歲的美美,與先生結婚多年才懷孕。由於自己是高齡產婦,為了這個得之不易的小寶貝,希望他能身體健康地降生,所以想幫未出生的嬰兒買一張專屬保單。

不過,她聽說市面上賣給準媽媽的保單非常多種,有些是只保媽媽,但不保胎兒;但有的則是母親與嬰兒都保,她有點弄糊塗了,所以找來辦公室同事在做保險的一位阿姨,想要詢問清楚。

女性由於身體(器官)構造上的特殊,再加上會面臨懷孕、流產、生產…等風險,所以在人身各階段與身體健康的風險上,就是會比同年齡的男性多那麼一些。

也由於女性不論是身故(包括疾病與意外)或健康的風險,都要比男性來得高。所以,市場上很早就有壽險公司,特別推出結合「身故、全殘」、「醫療、重大疾病」與「出生嬰兒先天性重大殘缺」等保障的女性專屬保單(只開放給女性購買)。

早期的婦女險多半集中保障「生產的婦女」,以及「生育補助」。慢慢的,業者的保單設計更加多元,逐漸把出生嬰兒的「先天性重大殘缺保險金」納入,變成名符其實的「婦女及嬰兒保險(以下簡稱「婦嬰險」)」。

不過,如果民眾只看保單名稱裡有「婦女」、「寶貝」、「貝比」、「媽咪」…等,就以此來做婦女險或婦嬰險的分類,恐怕就會產生很大的誤解。因為有些保單的名稱,雖然有個「媽咪」兩字,卻是「只保婦女,不保嬰兒」的婦女險;有些名稱雖然只有「女人」兩個字,保障範圍卻包括嬰兒。

所以,如果把保障婦女及嬰兒的保單,統一用「女性保單」這個名詞來看,還是可以再細分為「婦女險」及「婦嬰險」,甚至還有少數只針對嬰兒健康提供保障的「嬰兒(對象多半在7或14歲以下)」的保單。

事實上,婦女險與婦嬰險的最大差別,就在於保障的主體不同(請見下表)。其中,婦嬰險所保障的主體(被保險人),是母親與(未出世)嬰兒二人;而單純的女性保險,被保險人則只有一人。由於被保險人的差異,這兩種保單的保障範圍就不相同。

表、婦女險與婦嬰險的保障內容不同:

婦女險 婦嬰險
主、附約 主、附約都有 多數是主約
保障目的 婦女保障+懷孕保障 懷孕保障+嬰兒先天性殘缺
保障對象 女性本身 媽媽與嬰兒
要保人年齡 14~60歲女性 14~55歲女性
懷孕限制 通常限定未懷孕者 未懷孕或懷孕週數不超過一定數目者(最長約28週)
繳費及保障期間 限期繳費(6~20年),終身保障 短天期繳費(1~6年期),短期保障
保障範圍 身故、殘廢、生存保險金、特定或重大疾病、特定醫療及手術保障 婦女及嬰兒的壽險、婦女的醫療、懷孕、嬰兒先天性重大殘缺保障

所謂的「婦女險」,是以「終身壽險」為主軸,再搭配一些保障婦女懷孕或特殊醫療,以及嬰兒相關保障的保單,只不過這種終身壽險只賣給女性,而且是14~45歲之間的未懷孕婦女。

目前市場上純「婦女險」約只有三張,都只提供女性相關疾病、手術的保障,而沒有一般婦嬰險中,與嬰兒相關的生育保險金或嬰兒先天性重大殘缺保障項目。

反觀保障婦女及嬰兒的「婦嬰險」一共有7張左右。其保障的主體是「懷孕的母體(媽媽)」及「尚未出生的胎兒」,因此保障項目除了母體懷孕、生產過程的風險,以及生育保險金之外,還多了嬰兒先天性重大殘缺的保障。

雖然每一張婦女險及婦嬰險保單給付項目不太相同,都集中在身故全殘保險金、滿期保險金、紅斑性狼瘡醫療、特定婦科手術、妊娠期醫療、生育以及嬰兒先天性重大殘缺等7項為主。

但是如果拆開成婦女險與婦嬰險來看,婦女險給付最多的項目是:系統性紅斑性狼瘡、乳癌乳房重建、女性特殊癌症、特定婦科手術以及姙娠期醫療保險金等項;至於婦嬰險,「嬰兒先天性重大殘缺保險金」不見得在每一張都會出現的「配備」,但是多半會有「生育保險金」。

早期婦嬰險的保障期間非常短,大約只有兩、三年,最長則是12年。但是,據聞因為賠率過高,保險公司紛紛停賣。而新推出的婦嬰險,則以長天期險種為多。

事實上,婦嬰險中還有兩張打是打著「婦嬰」的名號,實際上卻是「只保嬰兒,不保母親」的「嬰兒險」。為什麼說它是個不折不扣的嬰兒險?因為它的被保險人並不是母親,而是在孕婦懷孕一定週數內購買,且順利產下、存活的嬰兒,與一般「母子均保」的婦嬰險明顯不同。(本文節錄自最新著作《健康險,買對不買貴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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